广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第三章 预防措施第二十六条有效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列入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在机关、企业、社区、乡村、学校等开展普法宣传、法制教育、法律咨询。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将学习预防职务犯罪法律和法规列入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学法教育考核内容。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