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第三章 预防措施第二十三条有效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在开展招标、采购和招聘、录用、选任人员等活动时,可以到检察机关查询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供货人、拟录用人员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并根据查询结果,采取预防贿赂行为的措施。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供货人、拟录用人员也可以自行到检察机关查询并要求检察机关出具查询结果。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