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已废止

审计人员依法进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时,受法律保护。

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应配合做好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不得阻挠、抗拒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