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指示牌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指示牌的设置,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合理布局,规范设置,与城市区域规划功能相适应,与城市区块人文特色相结合,与周围环境和城市景观相协调。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