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已修改

除治安、海事、抢险、工程等工作船外,经同意进入湿地公园的机动船应当采用电力等无污染的动力。

湿地公园内水上运输经营、船舶和船员的管理以及水上交通安全监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