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护第三十四条已修改湿地公园内的宗教寺庙、历史遗址、特色建筑、石雕石刻等人文历史风貌及其所处的环境,均属湿地公园的人文历史风貌资源,应当严加保护。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2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