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七章 质询和特定问题调查第三十八条已修改质询案由主任会议决定交由受质询机关在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上或者有关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口头答复,或者书面答复。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