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二十七条有效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或者因老年人婚姻关系变化而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由赡养人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