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二十八条有效对侮辱、虐待、遗弃老年人的,由有关单位或者组织给予批评教育;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