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二十三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逐步建立和完善农牧区医疗制度。农牧区老年人可以免交个人医疗筹资款项,有条件的地方,由集体经济组织给予适当帮助;没有条件的地方,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贴。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