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沿海滩涂围垦办法/第三章 管理与保护第二十五条有效垦区内的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省水利、财政、物价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工程维护管理机构缴纳维护管理费。海堤兼做公路的,通过的车辆应当按规定向工程维护管理机构缴纳维护管理费。收取的维护管理费专项用于工程设施维护管理,不得挪作他用。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