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沿海滩涂围垦办法/第三章 管理与保护第十九条有效省人民政府以及沿海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筹集滩涂围垦专项资金,用于滩涂围垦建设。围垦专项资金主要由预算内基建投资、财政补助费、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发专项基金、土地出让金等构成。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各级人民政府确定。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