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精神卫生条例第七条有效精神卫生服务内容包括:(一)精神障碍的预防;(二)心理咨询;(三)心理治疗以及精神障碍的诊断与治疗;(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五)有助于公众心理健康的其他服务。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