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地下热水(温泉)管理办法/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有效在勘查、开采、取用、经营温泉活动中,违反环境保护规定,污染或破坏环境的,由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处理。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