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家畜屠宰管理条例/第四章 家畜产品流通管理第二十六条已废止集体伙食单位、为社会公众提供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购进家畜产品时,应当建立进货台帐,按有关规定向供货方索取并保存家畜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销售凭证等有效证明,查验相关验讫标志。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