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调解条例/第四章 民间纠纷的调解第三十四条有效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民间纠纷的不同情况和特点,决定实行简易调解或者庭式调解。对主要纠纷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纠纷,实行简易调解。对主要纠纷事实复杂、争议较大的纠纷,实行庭式调解。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