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九条有效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科学的市政设施技术状况和养护运营水平评价体系,并依据评价结果,以及市政设施各专业规划和建设规划,组织编制市政设施改善规划和实施计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