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六章 城市河道设施管理第四十八条有效临时占用、挖掘河道设施的,需经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和领取许可证。临时占用、施工完毕后,应当按期恢复河道原状。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