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城市污水管道排放的污水水质,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进入城市污水管网的排放标准。

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同意不符合纳管标准的污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