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市政设施系指城市道路设施、城市桥涵设施、城市排水设施、城市河道设施及其他市政设施。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