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七条有效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及时成立事故处理小组或者指派专人负责事故的处理工作。当事人可以自愿协商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