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道路旅客运输管理若干规定第六条有效非客运经营者可以在旅游旺季、假日客运高峰时期依法从事临时性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从事临时性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须经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