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城市河道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应当遵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