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五十二条有效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送相关统计资料和信息。统计资料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漏报、瞒报。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