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学前教育促进条例/第五章 经费与保障第三十四条有效实行困难家庭子女、孤儿、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具体按照市财政部门、教育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