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已修改对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处罚。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