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已修改

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应当坚持标准统一、互联互通、资源整合、综合利用的原则。

市人民政府应当整合各部门、各专业系统的城市地下管线信息资源,为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提供服务。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