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机动车维修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经营行为第三十五条已废止机动车配件经销实行质量保证和追溯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另行制定。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