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精神卫生条例第三十三条有效医疗机构不得因就诊者是精神障碍患者,推诿或者拒绝为其治疗属于本医疗机构诊疗范围的其他疾病。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