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修改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残疾人及其亲属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查处,或者向残疾人联合会寻求帮助。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接到残疾人及其亲属投诉或者残疾人联合会要求时,应当依法查处,并给予答复。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5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