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七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将房屋装饰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投放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