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七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七条已修改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的综合考核制度,并纳入对各职能部门、下级政府的绩效考评体系。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