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本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遵循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市场运作的原则,通过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分类利用、分类处置,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