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第五章 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第三十条有效行业集聚或者小企业比较集中的区域,可以开展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签订行业性、区域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