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措施/第二节 历史建筑保护第二十六条已废止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的要求,编制市区、县(市)每处历史建筑的保护使用导则,明确历史建筑的保护类别、修缮维护、保护管理等具体要求。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