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且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