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二十二条有效劳动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与实际履行的起始时间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起始时间确认。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