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社会工作者条例/第三章 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第二十五条有效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社会工作服务活动中的记录和资料,有关档案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3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