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应当加强与志愿服务组织的沟通与联系。

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可以通过向志愿服务组织申请或者招募志愿者,共同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形成社会工作者引领志愿者、志愿者协助社会工作者的工作机制。

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