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第七条有效社会科学普及的主要内容:(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和法律知识;(四)哲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军事学、管理学、艺术学等社会科学基本知识;(五)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中原文化;(六)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七)体现人类社会文明和社会发展规律的其他社会科学知识。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