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的档案,并每年将本行政区域内代表性传承人的情况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