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四章 票据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征收单位征收政府非税收入,应当向缴款义务人出具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税务部门征收政府非税收入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不出具规定票据的,缴款义务人有权拒绝缴款。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