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使用政府非税收入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编制预算和决算的统一要求,将政府非税收入纳入部门预算和决算编制范围,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

财政部门应当将政府非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和决算编制范围。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