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旅游管理条例/第四章 旅游经营管理第三十条已废止旅游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尊重旅游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保护旅游资源、生态环境,爱护旅游设施,遵守旅游秩序和安全、卫生管理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损坏景物、旅游设施,妨碍他人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