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有效对侵占、破坏学校体育场地、设备和器材,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责令行为人限期清退和修复场地、赔偿或者修复设备和器材。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