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第四章 保障与监督第三十五条有效学校应当每年从公用经费中安排学生健康体检等促进学生体质健康的费用。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学生伤害事故校方责任保险,建立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应急机制。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