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已废止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信访绿色邮政制度,为信访人以书信形式信访提供免费邮寄服务,邮资由信访工作机构统一结算。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