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五章 森林资源开发利用第四十一条已修改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木材检查站负责木材、竹材和野生动植物的运输检查。地方法规 ·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