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海上搜寻救助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海上搜寻救助实行政府领导、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快速高效原则。坚持以国家专业救助力量、社会救助力量相结合,自救与他救并举。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