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海上搜寻救助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海上搜寻救助坚持以人为本,遇险人员有获得无偿搜寻救助的权利。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